实践综合类

建筑技术馆管理规定(试行)

时间:2016-05-24浏览:3929设置


一、综合规定


1、本校人员进入建筑技术馆,须佩戴身份牌或出示相关证件,进入馆内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外单位来访人员进入建筑技术馆,须到门卫值班人员处进行登记,方可进入馆内。出馆时门卫值班人员须向来访者收回实验实训管理处相关部门人员的签字回执,方可出馆。

3、收购废品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馆内。特殊情况必须登记后,由建筑技术馆工作人员跟随进出馆内。

4、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夜班做好巡查记录。门卫值班人员在刮风下雨时要及时关闭门窗。

5、爱护公共财物。凡带有物资出馆者,须持有实验实训管理处放行证明,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证明与物资相符才能放行,门卫值班人员要保存好相关证明。

6、建筑技术馆开放时间为7002200,寒暑假期间开馆时间以通知为准。

7、建筑技术馆内严禁存放各种车辆。

8、建筑技术馆内严禁无关人员在夜间留宿,经批准者除外。

9、进入建筑技术馆进行施工的单位,要经实验实训管理处同意。门卫值班人员要查看施工的单位的手续,并及时与实验实训管理处联系。

10、在建筑技术馆内张贴宣传材料、挂条幅等须经实验实训管理处同意。

二、用电规定

1、没有电工在场,非特别紧急情况,不得随便私自拉合每层小配电房的闸刀开关。

2、不得私自拉线及使用超负荷电器。

3、不得在馆内任何场所使用电炉。

4、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空调,下班后室内拉闸断电,保证安全。门卫值班人员在2200以后要进行巡视,关闭灯光。

5、使用安装大型用电设备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使用。

三、消防规定

1、不得随意挪动已摆放好的灭火器。

2、不得随便起动消防栓及在消防栓玻璃上张贴通知等。

3、不得随便起动消防报警器和遮盖消防报警器。

4、不得在馆内吸烟及动用明火。

四、水暖规定

1、做到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阀门。

2、不得攀爬上下水管及在水管节门上挂靠沉重物品。

3、室内装修时不得封闭上下水各种阀门,以便维修。

五、大楼卫生规定

1、禁止携带食物进入馆内。

2、不得在馆内乱扔各种杂物,废弃物请自觉倒入垃圾桶内。不能往厕所蹲坑,小便池,洗手盆及地漏里乱扔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管道。

3、禁止在馆内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踩、吐痰。

4、不得往窗外扔各种杂物,保持室外环境干净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