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管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认定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2-02-07浏览:7035设置

一、对按有关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认定材料,必须定期收集,集中管理,个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职业技能认定试卷和可保存工件,须保存半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三、职业技能认定有关表格和资料须保存半年。职业技能认定申请表,职业技能认定花名册,职业技能认定合格人员名册须长久保存。

四、对认定的有关资料归档,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并仔细核对、分类、登记、建立帐卡。

五、资料归档后,原则上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及时归还。

六、应销毁的档案资料,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