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工作制度

时间:2022-02-03浏览:5256设置

      一、徐州市技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在主任的领导下,全体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完成车工、钳工、电工、汽车驾驶等二十三个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认定工作。

      二、认定所实施的职业技能认定的具体工作在市职业技能认定指导中心指导下进行。

      三、在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选聘考评员,组成专业考评组。定期不定期对考评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四、对申请职业技能认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热情接待,礼貌待客。对咨询有关职业技能认定的非专业技术问题,热情指导和解答。

  五、每次考核认定完毕,及时向市职业技能认定指导中心提供认定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六、每次考核认定,召开考务会议,安排监考、考场和后勤服务,并严格检查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认定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七、及时总结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加强管理,不断完善认定所的各项建设,提高认定所的认定手段和水平。